关于“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”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文科各院系、各有关单位:
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,“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西藏项目”)作为
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。为做好2012年的课题立项工作,现将2012
年度“西藏项目”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课题立项指导思想
一、课题立项指导思想
“西藏项目”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。围绕
西藏的稳定与发展,根据“西藏项目”总体规划和2012年度课题指南的要求,重点研究西藏
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,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及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。
二、“西藏项目”的课题申报
二、“西藏项目”的课题申报
课题立项本着优中选优原则。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10万元。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12年度课题
指南范围要求,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,也可据此研究方向或重
点自拟题目。
三、申报具体要求
三、申报具体要求
1.本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,凡申报人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,
或虽已结项,但本次申报的课题与已经结项课题雷同的,不得再行申报。
2.课题申报人须向我处索取2012年度“西藏项目”课题指南。
3.申报“西藏项目”课题须报送的材料包括: 《“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”课题申
报书》纸质文本一式5份(原件1份[由计算机生成表格,A4纸打印,加盖单位公章];复印件
4份);
4.请于3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我处。
4.请于3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我处。
联系人:李秀娟 85215762
社科处
2012年3月12日
附件:申报材料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