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
粤科函规划字〔2012〕1731号
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(委)、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,各省级以上高新区,各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,有关单位:
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,现公开征集201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指南建议是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和项目组织的基础。指南征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全国科技创新大会、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》和《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》等文件精神,并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 突出重点。选题方向应紧扣国家和省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,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,培育发展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,大力发展社会民生科技,助力幸福广东建设。
(二) 支撑引领。加快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,突破制约现代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,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科技前沿技术。
(三) 科学发展。注重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,注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协调统一,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。
(四) 公共属性。鼓励站在行业和产业角度提出建议,并优先采纳多个单位联合提交的建议。
二、提交方式及流程
指南建议统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业务系统”,网址“http://pro.gdstc.gov.cn”)填报,经单位审核后提交。
(一) 注册。已有业务系统帐号的用户可直接登录填报。未在业务系统注册的单位,请通过首页“新用户注册”功能先行注册,并使用获得的帐号登录系统为具体建议人开设指南建议帐号(即申报人帐号)。
(二) 网上填报。建议人使用申报人帐号登陆业务系统,点击左列栏“指南建议”菜单开始填报,直至提交单位审核。登录系统后请留意所附的科技规划、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,按要求提交指南建议。
(三) 单位审核。各单位应对所属建议人填报的指南建议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,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提交。
(四) 主管部门审查。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进行审查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 单位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7:00,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17:00。
(二) 各地、各单位提交指南建议的质量和数量,将作为今后科技管理综合评价和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,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:
(一) 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
刘敏颖,83163839
赵劲松,83163832
(二) 省科技信息中心
技术支持:81363338、83163469
省科技厅
2012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