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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

2013-04-11 15:50:00 来源:未知 点击: 收藏本文

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

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师函[2013]34号,附件1)转发给你们,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。网上申

报时间为2013年4月6日至4月25日,网址:http://apply.csc.edu.cn。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4月20日,过

期不候。申请者请准备:
1、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;
2、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》所填的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(提交时由师资科工作人

员现场审核,之后材料由本人带回);
3、《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》(附件4)。
对于已经获得2013年华师留学基金资助资格的老师,仍然可以提出申请,录取后原资格不再保留;对

于已经获得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资格的老师,不受理其申请;对于正在申请国家留学基

金委的其他留学项目的老师,不受理其对本项目的申请。
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:平功波,电话:85211059。

附:相关链接:

1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

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师函[2013]34号)

2、网上报名指南

3、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

4、《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

5、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

6、《关于印发〈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〉等文件的通知》(华师〔2009〕117号)


人事处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